2007年12月2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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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记协、本报编辑部共同评出
2007年浙江省十大法治新闻
本版策划 王树范 本版撰稿 朱兰英 余春红 仇健 李道演 陈锦

  1我省政法机关为“两创”营造法治环境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出台后,我省政法系统迅速结合政法工作的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的精神,纷纷出台举措要求全省政法系统创新政法工作,为“两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
  日前,省委政法委出台意见,要求全省政法机关立足于更好地服务“两创”的总战略,把推进创业创新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24条实施意见,要求法院系统为“两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服务。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两创”的总战略,确立了在创新中实现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在“两创”总战略中肩负的重要职责,通过严打严治与严防严控并举、坚持严格执法等具体措施为“两创”保驾护航。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司法系统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创新思维,创新方法,扎实工作,为和谐浙江添砖加瓦。

  2新综治条例新增公民维护邻里和家庭关系和谐内容
  新修订的《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综治条例结合了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成功经验,对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规定。其中,公民应当维护邻里和家庭关系和谐的内容被列入该条例,成为一大亮点。
  修订后的条例共28条,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原则、基本任务、主要内容、职责要求及法律责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各地迅速掀起了学习的高潮,将《条例》赋予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致力于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3孟祥斌舍己救人感动浙江
  11月30日,解放军驻金华某部司令部副连职机要参谋孟祥斌,利用休息时间与前来探亲的妻子和3岁女儿前往市区购物。途经通济桥时,听到“有人要跳江”的呼喊,孟祥斌看见一位年轻女子从桥上跳入江中后,抛下妻女,纵身跳入10米落差的江中。
  在冰冷的水中,孟祥斌多次将落水女子托出水面。因江宽水凉,体力不支,他和女子渐渐下沉。这时,闻讯赶来的一艘快艇驶近,孟祥斌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女子托出水面。工作人员将女子拉上快艇,然而,孟祥斌却沉入江中,献出了年仅28岁的年轻生命。
  孟祥斌的英勇事迹感人至深,在全省各地引起强烈反响。日前,中共浙江省委下发《关于开展向孟祥斌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党员向孟祥斌学习,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楷模。

  4法庭审判用上QQ视频技术
  1月8日,青田县法院的民事审判庭里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庭审:利用QQ视频,远在西班牙的原告和国内的被告参加了一起房屋侵权纠纷案的庭审。
  原告林某、陈某夫妇是长年在西班牙做生意的华侨。2006年9月,因老家青田的房屋纠纷,夫妇俩特别授权青田的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排定开庭审理日期后,原告表示因生意繁忙无法安排时间回国参加诉讼。当事人的生意不能耽误,但纠纷同样要解决,能够实现实时互动交流的QQ语音和视频技术就这样走进了法庭。
  不久后,杭州市西湖法院也采用QQ视频技术顺利审理了分别身处国内外的原被告的离婚案。
  “方便、快捷。”当事人异口同声地评价QQ审判。QQ审判成为2007年浙江法院创新审判方式和司法服务的最大亮点。

  5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节能减排机制创新
  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全部‘摘帽’、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以上城市都有污水处理厂……经过3年的重拳治污,今年我省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稳步改善,“811”环境整治确定的目标如期实现。
  3年来,我省在污染整治方面取得多项全国第一:今年上半年全省COD排放量比去年下降2.48%,减幅居全国第一; 2004年以来,全省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4039件,罚没款总额每年居全国第一;在去年1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中,我省以87.1分的成绩名列全国第一。
  除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得到依法整治外,我省各地还积极创新节能减排机制。今年11月10日,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国内排污权交易开始实现规模化、制度化,为生态文明建设加了一个重量级的砝码。

  6司法救助为刑事被害人矫正失衡的天平
  赢了官司却执行不到赔偿款,刑事被害人收到的“法律白条”越多,天平就倾斜得越厉害。2007年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制订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向一些无法得到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伸出温暖的援手。
  省检察院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每年为25万元,对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举报人、证人等五种情形展开救助,一次性给予一般不超过3万元的救助金,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此外,今年8月省检察院又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加强对被害人诉讼救济权的保障,在刑事案件的审理全过程中,充分吸收被害人的意见,使他们不再成为被忽视的对象。
  虽然救助的钱款没有法院判决的赔偿款那么多,但它体现了对被害人的人文关怀,使失衡的天平重归平衡,使社会公正更全面地得以实现。

  7高官“特定关系人”被判受贿罪
  今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本意见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10月22日,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的“红颜知己”汪沛英,作为“特定关系人”被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此前3个多月,赵詹奇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汪沛英作为“特定关系人”被认定犯受贿罪,这是全国在“两高”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后宣判的首个案例。

  8“杭萧钢构案”进入司法程序
  在中国股市,“杭萧钢构案”被称为“牛市第一案”。在10个凶猛的涨停板后,证券业界对杭萧钢构股价的异常表现一片哗然。4月30日,经调查,中国证监会因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和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5月,浙江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杭萧钢构事件”上升为“杭萧钢构案”。6月11日,经报浙江省检察机关批准,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涉嫌内幕交易罪的王向东、陈玉兴被执行逮捕。12月3日,丽水市检察院对罗高峰、王向东、陈玉兴三人依法提起公诉。12月21日,丽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与此同时,杭州中院陆续受理相关民事索赔案。截至刑事案件开庭日,全国各地的股民提起51起民事诉讼,标的累计近270万元。

  9“品格证据”成失足少年量刑重要参考
  15岁的乐清少年小龙因参与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这个“缓刑”来得并不简单。此前,75岁的离休干部仇奶奶和心理咨询师林海萍被乐清市法院聘为社会调查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办案中,她俩走访了多个小龙身边的人,对小龙的表现形成了千字报告,而这份报告作为“品格证据”,成了合议庭对小龙量刑的重要参考。对小龙适用缓刑就包含了社会调查员的功劳。
  请社会调查员提供“品格证据”,这是乐清市法院2007年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引入的一条“新规”。类似做法在宁波海曙区法院亦得以实施。
  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是所有审判中最令人心情沉重的。如何更好地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这是浙江法院一直在积极探索和实践的。聘请社会调查员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活动,无疑是2007年浙江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审判中最负责任的举措之一。

  10“杀人狂魔”董文语在金华伏法
  2006年春夏之交,“董文语”这个名字在许多人心中撒下了一片阴影。跨越福建、浙江、江西三省,残忍杀害6人,致1人重伤、1人轻微伤,强奸妇女多人。一时间,董文语被人称为“杀人狂魔”。当年11月16日,董文语在四川宜宾落入法网。
  2007年4月26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董文语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等5罪,向金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5月15日,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金华市中级法院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6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董文语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董文语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经浙江省高级法院复核,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11月28日,董文语在金华伏法。